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赵俊;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687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6873号
  • 案件名称

    赵俊;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赵俊;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6873号申请执行人赵俊与被执行人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20)辽0103民再1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赵俊与被执行人辽宁大华鑫特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