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作庄、吕树锦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2执4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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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12执4074号案件名称
陆作庄、吕树锦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陆作庄;吕树锦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2执4074号申请执行人:陆作庄,女,1950年10月21日出生,住天津市河西区。被执行人:吕树锦,男,1975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申请执行人陆作庄与被执行人吕树锦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津0112民特155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2021)津0112执4074号案件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叶程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王金荣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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