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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辉、高淑芝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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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594号
  • 案件名称

    马明辉、高淑芝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马明辉;高淑芝
  • 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594号高淑芝、马明辉:高淑芝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明辉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19)黑0521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本次执行到位执行款31862.87元,其中包括判项本金31490.87元、执行费372.00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未申请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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