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辉、高淑芝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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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594号案件名称
马明辉、高淑芝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马明辉;高淑芝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594号高淑芝、马明辉:高淑芝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明辉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集贤县人民法院(2019)黑0521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申请人的申请,已执行完毕。本案结案。本次执行到位执行款31862.87元,其中包括判项本金31490.87元、执行费372.00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未申请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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