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贵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2执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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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22执1110号案件名称
张永贵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张永贵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2执1110号张永贵(被执行人):与你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至此,(2021)内0622刑初26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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