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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王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2021)吉0282民初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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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82民初3156号
  • 案件名称

    任某、王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桦甸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任某;王某
  • 案件缘由

    离婚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21)吉0282民初3156号原告:任某,住吉林省桦甸市。被告:王某,住吉林省桦甸市。原告任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任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离婚。事实与理由: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10月09日登记结婚,结婚后在上海共同生活两个月后,王某到韩国工作至今。双方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现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请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任某与王某离婚。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元,由任某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 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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