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芳、何雄兵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0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08号案件名称
魏文芳、何雄兵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魏文芳;何雄兵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08号申请执行人魏文芳,女,198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住湖北省天门市。被执行人何雄兵,男,1979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邵阳县人,住湖南省邵阳县。申请执行人魏文芳与被执行人何雄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吉林筑石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204民初5542号 下一篇 弓秀秀、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内0981执320号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