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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溥乐汇家庭农场、姚新春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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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571号
  • 案件名称

    朝阳区溥乐汇家庭农场、姚新春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
  • 当事人

    朝阳区溥乐汇家庭农场;姚新春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571号朝阳区溥乐汇家庭农场、姚新春:关于朝阳区溥乐汇家庭农场与姚新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1)吉0104民初20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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