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桂荣、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办事处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882执211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882执2117号案件名称
郭桂荣、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办事处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石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郭桂荣;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办事处案件缘由
行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882执2117号申请执行人:郭桂荣,女,1950年12月05日出生,汉族,住大石桥市。被执行人: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办事处,住营口市南楼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0882MB1428463L。法定代表人:冯君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桂荣与被执行人大石桥市百寨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辽0882执2117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二年内申请人可申请执行。执行长 曹洪军执行员 陈继生执行员 张 军执行员 曹善哲执行员 刘 琪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zdqz书记员 何姗姗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黄东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521执恢835号 下一篇 陈姣、深圳市水灵子国际舞蹈有限公司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粤0310民初4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