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军、宋晓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272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2721号案件名称
刘宝军、宋晓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刘宝军;宋晓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2721号刘宝军、宋晓梅:刘宝军与宋晓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9000.00元。至此,刘宝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802执272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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