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103执保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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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103执保337号案件名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盘锦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103执保337号申请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被申请人:盘锦东方银座中信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石油大街。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解除了盘锦市东方银座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南、青年路东东方银座中心城11号楼3-402号房屋的查封,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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