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洪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202执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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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202执1552号案件名称
田洪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田洪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02执1552号田洪光:关于田洪光责令退赔、罚金、盗窃罪一案,该案(2017)苏1202刑初461号刑事判决书已在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退赔、罚金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现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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