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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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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449号
  •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云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季玲丽;陈志华;李海荣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449号 申请执行人:季玲丽,女,1995年07月20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陈志华,男,1968年07月24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李海荣,男,1974年09月03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季玲丽与被执行人陈志华、李海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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