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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汪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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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1299号
  • 案件名称

    刘峰、汪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刘峰;汪勇;田桂琴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1299号刘峰、汪勇、田桂琴:刘峰与汪勇、田桂琴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23579.48元,被执行人田桂琴于2021年9月1日自动履行192131.52元,共计执行415711元。至此,刘峰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甘0502民初1771号民事调解书上载明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薛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郭虹维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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