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正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71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716号案件名称
孟正良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孟正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度(2021)湘0182执3716号孟正良高科群:关于申请人孟正良与被执行人高科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湘0182民特24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高科群现已全部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