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超杰、王慧玲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3执2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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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03执2093号案件名称
黄超杰、王慧玲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郑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黄超杰;王慧玲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2093号申请人黄超杰被执行人王慧玲:本院依据发生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2020)豫0103民初12818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黄超杰申请执行王慧玲物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已按申请人的申请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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