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鑫、吴嘉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4执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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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4执480号案件名称
陈鑫、吴嘉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衡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陈鑫;吴嘉颖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4执480号陈鑫、吴嘉颖:申请执行人陈鑫与被执行人吴嘉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424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嘉颖自动履行了本案兑现款,故本院作出的(2020)湘0424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平书记员 刘胜学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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