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汾阳市阳城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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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654号案件名称
李某某、汾阳市阳城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汾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汾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李某某;汾阳市阳城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654号李某某、汾阳市阳城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李某某与汾阳市阳城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执行款16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700元,其中,执行款167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18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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