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国权、刘国海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1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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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1947号案件名称
程国权、刘国海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程国权;刘国海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1947号申请执行人程国权与被执行人刘国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款共计3600元,申请人同意结案。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803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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