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黄妹玲、长沙森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91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911号
  • 案件名称

    黄妹玲、长沙森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黄妹玲;长沙森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度(2021)湘0182执3911号长沙森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妹玲:关于申请人长沙森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妹玲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湘0124民初83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黄妹玲现已全部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