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白文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624执131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执1318号案件名称
吴志刚、白文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吴志刚;白文正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624执1318号吴志刚、白文正:本院执行吴志刚申请白文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白文正已经私下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2025.00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鲁平罚金、责令退赔一案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291执2441号 下一篇 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抚顺矿业集团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2021)辽04民特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