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侠、宋立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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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案件名称
王维侠、宋立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王维侠;宋立富案件缘由
健康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事由:因王维侠与宋立富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关于宋立富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宋立富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 悦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张允成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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