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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侠、宋立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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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
  • 案件名称

    王维侠、宋立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凤台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王维侠;宋立富
  • 案件缘由

    健康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3328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事由:因王维侠与宋立富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关于宋立富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宋立富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 悦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张允成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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