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郭凯林、李英桃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保2532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881执保2532号
  • 案件名称

    郭凯林、李英桃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神木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郭凯林;李英桃;邱永成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81执保2532号郭凯林、邱永成、李英桃:申请人郭凯林与被申请人邱永成、李英桃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陕0881民初52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保全过程中,本院(2021)陕0881执保2532号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李英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鄂多斯西街支行的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邱永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鄂多斯达拉特的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1)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81民初52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