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速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24执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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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24执1210号案件名称
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速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叙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四川速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24执1210号申请执行人: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怀,系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四川速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洋,系该公司执行董事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524民初261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速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之款14042元现已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叙永县昌弘电子有限公司。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本院地址:四川省叙永县新区邮编:646400联系人:赵云联系电话:0830-29X****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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