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思懿、付少涵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528执1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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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528执1106号案件名称
付思懿、付少涵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息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付思懿;付少涵;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付文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28执1106号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付文奇、付思懿、付少涵(被执行人):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付文奇、付思懿、付少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429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528民初569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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