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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引达建材科、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1执1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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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821执1062号
  • 案件名称

    湖南引达建材科、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慈利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湖南引达建材科;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引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1执1062号湖南引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引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张家界金慈源工程有限公司货款180516元、逾期付款违约损失49121.4元、案件受理费1372.28元、执行费3365.15元,共计234374.8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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