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洁、邹宛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730执18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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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730执1805号案件名称
周洁、邹宛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龙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周洁;邹宛辛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730执1805号周洁、邹宛辛:周洁与邹宛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周洁依据(2021)黔27民终190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2021)黔27民终190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邹宛辛应给付周洁的金钱义务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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