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东生、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4执2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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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784执2202号案件名称
肖东生、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鹤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肖东生;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4执2202号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肖东生: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肖东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784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因肖东生已主动向本院转账支付案款共计6276.46元(案款6226.46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4执2202号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肖东生: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鹤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肖东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784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因肖东生已主动向本院转账支付案款共计6276.46元(案款6226.46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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