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沁阳、张金强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9001执4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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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9001执4075号案件名称
王沁阳、张金强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济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济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王沁阳;张金强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济源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9001执4075号王沁阳(申请执行人)、张金强(被执行人):王沁阳与张金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65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至此,王沁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9001民初34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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