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亦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1执29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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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971执29421号案件名称
洪亦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洪亦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1执29421号本院受理被执行人洪亦奇罚金执行一案,现被执行人洪亦奇已履行完毕缴款义务,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洪亦奇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联系人:王耀芬、黄宇驹联系电话:(0769)-2224010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5号松山湖法庭2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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