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艳霞、管延明等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保54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保545号案件名称
苏艳霞、管延明等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苏艳霞;管延明;王作梅;安图县石门镇延明砂石加工销售处;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案件缘由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保545号申请人:苏艳霞,女,1961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安图县。被申请人:管延明,男,1971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安图县。被申请人:王作梅,女,1968年5月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安图县。被申请人:安图县石门镇延明砂石加工销售处,住所地吉林省安图县。负责人:管延明,经理。被申请人: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住所地吉林省安图县亮兵镇。负责人:管延明,经理。被申请人: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住所地吉林省安图县。负责人:管延明,经理。苏艳霞与管延明、王作梅、孙建祥、安图县石门镇延明砂石加工销售处、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安图县延明多种经营专业合作社、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苏艳霞于2021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1.冻结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县支行07XXX48账户内的存款400,000.00元;2.冻结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220501xx000458账户内的存款400,000.00元;3.冻结王作梅在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营业部62XXX5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4.冻结王作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明安分理处62XXX7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5.冻结管延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县支行62XXX5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共计保全1,100,000.00元。申请人苏艳霞提供其名下的位于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1-14-28-2号,建筑面积为143.5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安图县房权证明月镇字第000xx13号的房屋作为担保。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9月18日移交执行局,于2021年9月18日在线上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县支行07XXX48账户内的存款400,000.00元(实际可用金额5,552.2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二、冻结被申请人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2205016xx0000458账户内的存款400,000.00元(实际可用金额112,527.05元),冻结期限一年;三、未冻结被申请人王作梅在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营业部62XXX5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因该账户不存在;四、冻结被申请人王作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支行明安分理处62XXX7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实际可用金额20,221.05元),冻结期限一年;五、冻结被申请人管延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县支行62XXX53账户内的存款100,000.00元,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于2021年9月22日轮候查封苏艳霞名下的位于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路,建筑面积为143.5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安图县房权证明月镇字第00032513号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2021)吉2426执保545号,申请人苏艳霞与管延明、王作梅、孙建祥、安图县石门镇延明砂石加工销售处、安图县亮兵镇明海石粉厂、安图县延明多种经营专业合作社、安图县明月镇明海大理岩矿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祝仕先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川0524执恢233号之一 下一篇 胡华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拘留司法制裁决定书(2021)川0180司惩4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