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洪林与彭孝翠,戴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渝0237民初3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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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237民初3560号案件名称
向洪林与彭孝翠,戴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
巫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巫山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向洪林;彭孝翠;戴勇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渝0237民初3560号 原告:向洪林,男,1986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被告:戴勇,男,197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铜梁县。被告:彭孝翠,女,1957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原告向洪林与被告戴勇、彭孝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何毅独任审判,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于同年8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向洪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戴勇、彭孝翠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洪林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清偿原告货款9360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事实及理由: 2019年6月20日,原告在被告承包经营的骡坪茶园矸石厂以0.39元每匹(包运费)购买红砖45000匹,当日付现金15 000元给被告戴勇,2019年6月25日,一位姓向的司机送来7000匹;2019年6月25日,王先平司机送来7000匹;2019年6月26日,王先平司机送来7000匹,被告共计给我运送红砖21000匹,剩余24000匹一直没有交付。原告请王先平司机带回剩余货款2 550元给被告(微信支付方式)。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前述诉讼请求,请予支持。被告戴勇、彭孝翠在答辩期限内未提出答辩,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亦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结合本院认证,本院确认的事实如下:2019年6月20日,原告与被告戴勇口头约定,原告在被告戴勇经营的砖厂购买红砖45000匹,单价为0.39元/匹,原告当场支付戴勇砖款15 000元。戴勇于2019年6月25日、6月26日分三次给原告运送红砖共计21000匹,至今还有24000匹未运送给原告。2019年6月26日,原告通过微信给王先平(戴勇聘用的司机)支付2 550元。王先平收款后未将该款项支付给戴勇,而是用于扣作自己的运费。本院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购买了被告戴勇的红砖并支付了费用,被告应按照约定给原告运送(交付)红砖,被告至今还有24000匹红砖没有运送(交付)给原告,应将原告多支付的货款予以退还。对于原告要求二被告退还货款9 36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原告亲自给戴勇支付了货款15 000元,被告戴勇给原告运送红砖21000匹,按单价0.39元/匹计算,价款为8 190元,原告多支付的6 810元应由被告戴勇退还给原告。对于原告支付给司机王先平的2 550元是否应由被告戴勇退还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并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证明戴勇委托王先平代为收款,王先平收款后也未将该款支付给戴勇,而是擅自扣作运费,因此,该2 550元不应由被告戴勇负责退还,原告可以另行向王先平主张权利予以退还。王先平与戴勇之间属于运输合同关系,王先平可另行向戴勇主张权利。关于被告彭孝翠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本院认为,原告没有向本院提交证据证明彭孝翠与戴勇是合伙关系,彭孝翠也没有在“收款收据”“发货单”上面签字,原告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责任,被告彭孝翠不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原告向洪林的部分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九十五条、第六百零一条、第六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戴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向洪林货款6 810元;二、驳回原告向洪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向洪林承担7元,由被告戴勇承担1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员 何 毅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黄冬梅 - 1 -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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