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吴林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川0725民初24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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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725民初2430号案件名称
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吴林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梓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梓潼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吴林安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川0725民初2430号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经济园区金牛路南段500号。法定代表人:韩中慧,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蒲永芳,公司员工,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显龙,山西开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吴林安,男,生于1998年7月13日,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广东省。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与被告吴林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杨地林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鲁佳玲附: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川0725民初2430号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经济园区金牛路南段500号。法定代表人:韩中慧,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蒲永芳,公司员工,特别授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显龙,山西开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吴林安,男,生于1998年7月13日,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住广东省。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与被告吴林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梓潼县法贵必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杨地林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鲁佳玲附: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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