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03执1351号

由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21/9/2 0:00:00在新乡市,依据生效的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件。

案件信息

  • 案件编号

    (2021)豫0703执1351号
  • 案件名称

    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03执1351号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春林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95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54.00元,至此,新乡市楷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03民初685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www.nla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