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端与东海县锦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4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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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4062号案件名称
张守端与东海县锦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张守端;东海县锦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4062号申请执行人:张守端被执行人:东海县锦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守端与东海县锦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赔偿金劳动争议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13381.5元(执行标的13282.5元,执行费99元)。至此,(2021)苏0722执4062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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