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柬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2民初1049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02民初10499号
  • 案件名称

    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柬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柬巡
  • 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2民初10499号原告: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惠泽北园23-3号。法定代表人:周壮,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亓渤,系辽宁诚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邵瑞雪,女,系公司职员。被告:李柬巡,男,2002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原告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柬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原告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大连华锐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张加兴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袁秀娜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