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重阳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4执保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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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24执保213号案件名称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重阳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镇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镇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重阳;王博男;王军成;徐仙芝;王军锋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4执保213号申请人: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人:王重阳男411324199009091937被保全人:王博男411324198611281915被保全人:王军成男411324198104151956被保全人:徐仙芝女412925197801254542被保全人:王军锋男411324197601081990申请人河南镇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重阳、王博、王军成、徐仙芝、王军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立案保全,案件标的200000,本院已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 赵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云志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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