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2执2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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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2执2567号案件名称
蔡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邳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蔡某某;张某某;邳州市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2执2567号邳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在执行中。在执行过程中,经贵院强制执行,我已全额领取执行款26144.14元(其中,被执行人案外给付15000元)。现我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及迟延履行利息,同意本案以26144.14元结案,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望贵院予以批准。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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