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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2执2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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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2执2567号
  • 案件名称

    蔡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邳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蔡某某;张某某;邳州市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2执2567号邳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蔡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在执行中。在执行过程中,经贵院强制执行,我已全额领取执行款26144.14元(其中,被执行人案外给付15000元)。现我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及迟延履行利息,同意本案以26144.14元结案,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望贵院予以批准。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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