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2525执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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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青2525执147号案件名称
孙振宁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孙振宁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贵南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2525执147号蒋迪迪、孙振宁:申请执行人蒋迪迪与被执行人孙振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8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688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蒋迪迪。至此,申请执行人蒋迪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525民初209号民事调解书内容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688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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