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21)渝0115行审155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221009303972T。法定代表人袁翔,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曾伟,该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徐鹏斌,男,1989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申请执行人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于2021年8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长交执罚(2020)000365号行政处罚决定。本院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审 判 长 余正华 审 判 员 彭 可 审 判 员 保香兰 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法 官 助 理 陈 瑶 书 记 员 符 维 - 1 -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