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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扎琳、张正华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7执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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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607执1876号
  • 案件名称

    戴扎琳、张正华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佛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戴扎琳;张正华;肇庆市浩龙土石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7执1876号戴扎琳、肇庆市浩龙土石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张正华:申请执行人戴扎琳与被执行人肇庆市浩龙土石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张正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清偿完毕本案债务。本案已于2021年9月6日执行完毕并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执行法官 :王军;电话:(0757)89711617;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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