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富、丹东房银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81执恢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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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81执恢812号案件名称
王延富、丹东房银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王延富、丹东房银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港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恢812号王延富、丹东房银科技有限公司:王延富与丹东房银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2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的1825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延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681民初25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景杰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邓晓飞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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