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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91执1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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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91执1032号
  • 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李紫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91执103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执行人)、李紫阳(被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李紫阳信用卡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966.06元,其中,执行费184元。至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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