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雷利、张诚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02执恢32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恢329号案件名称
钟雷利、张诚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钟雷利;张诚;万利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02执恢329号申请执行人钟雷利,女,汉族,1968年1月9日出生,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被执行人张诚,男,1993年9月5日出生,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被执行人万利,男,1986年9月14日出生,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申请执行人钟雷利与被执行人张诚、万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湘0602民初4026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钟雷利于2021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钟雷利就本案的执行提出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602执恢32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周石保审判员 付 锋审判员 吴 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陈松蓉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阜新新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某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902民初2680号 下一篇 台安润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321民初27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