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罗某;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6执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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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226执606号案件名称
王某;罗某;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王某;罗某;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6执606号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罗某、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甘1226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一、被告罗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王某的粉刷劳务费12000元;二、被告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礼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甘1226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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