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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国、徐炳土等徐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282执4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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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0282执4125号
  • 案件名称

    董建国、徐炳土等徐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慈溪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董建国;徐炳土;徐耀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4125号 徐炳土、徐耀:申请执行人董建国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282民初276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董建国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282执4125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承办人:韩炯 电话:63912576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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