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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润文与张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综拓业务部其他案由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恢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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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恢82号
  • 案件名称

    张润文与张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综拓业务部其他案由恢复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张润文;张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综拓业务部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恢82号申请执行人:张润文,男,1957年1月13日生,汉族,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新家园镇新家园村41号。被执行人:张辉,男,1990年10月18日生,汉族,大同市人,现住大同市西韩岭村912号。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综拓业务部,住所地大同市大有广场14层。负责人:陈建明,任公司经理。张润文与张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恢82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建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左国林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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