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坤与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92民初1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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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渝0192民初1882号案件名称
王正坤与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王正坤;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92民初1882号 原告:王正坤,男,1974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被告: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渡假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620019749A。法定代表人:黄茂祝,执行董事。原告王正坤与被告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正坤自愿申请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正坤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正坤负担。 审 判 长 贺 海 艳 人 民 陪 审 员 王 渝 忠 人 民 陪 审 员 吴 红 二 〇 二 一 年六月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 张 瑜 书 记 员 赖 玮 - 1 -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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