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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华、高晓栋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14执11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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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114执11936号
  • 案件名称

    朱丽华、高晓栋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广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陈学彬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粤0114执11936号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陈学彬:关于申请执行人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与被执行人陈学彬责令退赔一案,被执行人陈学彬已经履行(2019)粤0114刑初538号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朱丽华547元、高晓栋430元、刘源1030元、黄刚1844元、吴玲香2113元,共5964元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备注:执行员仇争,书记员谢杰彦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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