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华、高晓栋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14执11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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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114执11936号案件名称
朱丽华、高晓栋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陈学彬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粤0114执11936号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陈学彬:关于申请执行人朱丽华、高晓栋、刘源、黄刚、吴玲香与被执行人陈学彬责令退赔一案,被执行人陈学彬已经履行(2019)粤0114刑初538号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朱丽华547元、高晓栋430元、刘源1030元、黄刚1844元、吴玲香2113元,共5964元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备注:执行员仇争,书记员谢杰彦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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