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38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385号案件名称
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金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385号关于金湖县保障性住房服务所与杨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345元,经我院执行,申请人金湖县保障性住房服务所已收到执行款2345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本院(2019)苏0831民初330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