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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1执1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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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31执1385号
  • 案件名称

    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金湖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1执1385号关于金湖县保障性住房服务所与杨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345元,经我院执行,申请人金湖县保障性住房服务所已收到执行款2345元,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本院(2019)苏0831民初330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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