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芳、徐思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03执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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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703执696号案件名称
薛芳、徐思东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薛芳;徐思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03执696号薛芳、徐思东:薛芳与徐思东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4370元,其中,执行款80000元,诉讼费4370元,执行费1100元已由被执行人徐思东缴纳,未执行到位的4563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薛芳。至此,薛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703民初16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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